为进一步巩固我院共青团的工作基础,依托第二课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,按照《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》(渝委发[2009]28号)和《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 切实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议的意见》([2010]64号)文件精神,经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研究决定,拟面向全院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,选拔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(学生)副书记、第十九届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岗位设置:
(一)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(学生)副书记:1名;
(二)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:主席1名,副主席2-4名;
二、选拔范围:
(一)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;
(二)原则上,竞选成员以2018级学生为宜;
三、选拔原则:
公开选拔、公平竞争、择优录取
四、选拔方式:
组织推荐、自我推荐
五、选拔条件: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政治素质高,坚决拥护并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规,讲政治、讲正气;
(二)品行端正,诚信守法,遵守校规校纪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;
(三)热爱学生工作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基本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;
(四)有良好的大局观和团队合作精神,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;
(五)德才兼备,在校期间无补考、重修记录,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在班级前30%;
(六)具有校、院学生组织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六、选拔流程:
(一)组织推荐、自我推荐的资格审查:
请组织推荐参选者和自荐参选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《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推(自)荐表》(见附件),于4月24日23:00前发送到法学院分团委(学生)副书记杨嘉豪处(邮箱账号:yangjiahao251008@163.com)。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将对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对符合条件者安排面试考核。
(二)考核环节:
面试考核等具体事宜后续通知。
(三)组织考察:
由法学院学生会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,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之上,提出考察意见,经法学院分团委研究决定后拟定人选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。
(四)公示、任命:
对法学院分团委(学生)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团拟定人选进行公示,报校团委备案后正式任命。
法学院分团委
2020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