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2017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、市委“七项实施意见”和《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》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
节日期间是廉洁自律问题的多发期。校内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,采取有力措施,狠抓各项要求落实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各二级单位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,既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,又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,引导践行崇廉拒腐、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
二、严守纪律底线,切实做到令行禁止
(一)严禁利用公款违规发放钱物。各二级单位要规范“三公”经费管理,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;严禁用公款购买、赠送贺年卡、购物卡、烟花爆竹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等拜年活动。
(二)严禁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。各二级单位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;严禁公款旅游;严禁参与学生家长邀请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、用餐、健身休闲等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、借机敛财。
(三)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租用借用。管理使用公务车辆的二级单位,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,严禁教职工违规使用公车。严禁借用学生家长的车辆办私事。严禁教职工酒后驾车行为。
(四)严禁有偿推销活动。严禁学校教职工向学生推销图书、报刊、学习生活用品、保险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。
(五)严禁参加各类违规活动。干部职工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。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
学校党委、纪委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一级抓一级,层层传导压力,形成责任明确、监督有力的“责任链”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
年末岁尾,学校有关部门要主动关心贫困党员和师生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,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、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。
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重庆工商大学
2016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