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关于教职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事宜的通知
为进一步规范本院教职工的日常管理,从即日起教职工因公或因私不能参加学院公共活动、集体活动以及不能正常到岗上班的,须提前填写《法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》并履行书面审批手续交办公室备案;教职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,应事前口头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相应书面审批手续。
特此通知。
法学院 2017年9月4日
上一条: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任龙龙博士试讲课的通知 下一条:学术讲座通知(十八)
【关闭】